作為管理人員,有時會經常發現,建設很艱難,破壞起來卻非常容易,辛辛苦苦帶領團隊好不容易進行了一點正面的改變,卻偏因為某個人的消極影響了大家,讓所有的努力又重歸到了原點,所以,要想建設就得先學會“破壞”,對那些身上有明顯負作用的人,要勇敢的說“不”!
究竟是哪些人必須換掉?我們大家來共同看一看,有則改之,無則加勉!
第一種:對分內之事敢說“不知道”的人。
對分內之事說“不知道”,原因可能是“沒記住”,但最可能的原因是“沒干過”。無論是“沒記住”還是“沒干過”,都屬于失職范疇。
現實中,“不知道”分內某些事很正常,但是,一旦把“不知道”三個字說出來就不正常了,那就是在表明一種毫不在意的敷衍立場。但凡一個敬業的人,就算他真的不知道分內的某些事,也不會輕易將“不知道”三個字說出口。
第二種:對工作推說“不會做”的人。
對分內工作推說“不會做”,原因可能是“干不了”,但最可能的原因是“不想干”。無論是“干不了”還是“不想干”,都與“稱職”二字相距甚遠。
今天說“不會做”的人,那明天肯定還是會說“不會做”,如此類推。而且,沒有干過,則意味著一輩子都不會做。企業支付工資給下屬,可不是為了換取一句“不會做”。
第三種:出問題說“不怪我”的人。
出現問題忙說“不怪我”,原因可能真的是“不怪他”,但即使“不怪他”,一旦把“不怪我”三個字急忙說出來,急忙撇清責任的時候,其實就是在表露一種不敢擔當的心態。
現實生活中,“不怪我”三個字常出于小孩之口,因為小孩沒有擔當責任的能力,所以才會下意識說出來。作為一個成年人,如果還要堅持把這個三個字掛嘴巴,那就和小孩子的擔當能力沒有任何區別。
第四種:登門協調辦事“不客氣”的人。
企業工作中,協調工作是件經常性的事務,但總有些人喜歡以“高高在上”的姿態和“下達命令”的口吻協調工作,結果總讓人感覺不被尊重而不愿意協調配合,以致工作不能順利、高效開展。
工作出現問題后,責任貌似在配合者身上,但根源卻在“不知禮節”者身上。相反,遇到能決定其前途命運的人時,這種人通常會表現得極其“知書達禮”,這時我們就需要在其人品問題上打上一串省略號。
第五種:受人幫助從來“不言謝”的人。
受人幫助從來“不言謝”,原因可能是“大恩不言謝”,但最可能的原因卻是“認為一切都理所應當”。話說“幫人是情分,不幫是本分”,一個受人幫助從來“不言謝”的人,其實就是一個不懂感恩的人。
不懂感恩并不可怕,可怕的是:不懂感恩的人通常會恩將仇報。對于這種具有恩將仇報“潛能”的下屬,縱使能力素質空前絕后、亙古未有、史無前例,我們都要謹慎對待,能不留就別留,不愁世上何處無芳草。
第六種:看到危險信號“不支聲”的人。
看到危險信號“不支聲”,原因可能是“沒想到會有危險”,但最可能的原因卻是“等著看熱鬧”。
企業之中,如果多數人等著看企業的熱鬧,責任肯定在管理者身上的,若只有少數人等著看企業的熱鬧,那就另說了。所以,企業在查辦問題追究人員責任時,除了要揪出“主謀”外,還要在“拔其蘿卜帶起泥”中把那些“等著看熱鬧”的“幫兇”揪出來,留著這號人遲早都是個禍害。
第七種:正事不關心,閑事瞎熱情的人。
就有那么一種人,正經事從來漠不關心,但一遇到閑事,那天生的積極一下子就調動起來了,唉,你知道嗎?XXX發生了一件什么事,可別告訴別人是我告訴你的.......
第八種:討好老板有技巧,背后專打小報告:
喜歡聽員工打小報告的老板還真不少,有些人專門投其所好,今天報告一件這個事,明天報告一件那個事,老板明聽明辨還好,裝聾作啞也好,最怕的是沉不住氣的老板,一聽就爆發,各位,表面看起來此類人是在為你老板著想,實際,它是在把你當炸藥桶,炸毀的可以是你自己的事業和生意。
第九種:天生受虐妄想狂,總認為你對他不好:
你對他再好,他總認為你對別人更好,你認為你自己再公平,只要不是偏向于他,他就認為你偏心的天地難容。所以,處處有抱怨、事事都計較,臉難看、心有怨,處處不配合,工作靠抽打,推一步動半步,一點看不到,就訴苦不停報怨不停,這種心態,能把工作作好才怪呢!
第十種:永遠懂得比你多的員工,永遠善于解釋原因的員工:
無論你是老板還是店長,無論是是專業的還是經驗豐富的,無論你是對的還是絕對是真理的,只要你提出的建議和要求,他永遠都好象比你懂的更多,但就是從來不改變,即使人家犯個錯,也總能找個他自己以為很有道理的原因,和你辯解,并不是說你道理講不過他,也并不是說你說的沒有道理,只是,你再有道理,他認為他更有道理。次數多了,你肯定懶得再說他,不想再說他,所以,與其任由其拖團隊后腿,不如趁早勸其另攀高枝。